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拟订全省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省级预决算公开,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构建“闭环”管理体系,指导市县政府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统一预算分配,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组织全省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省级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提出政策建议,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效能, 离退休干部处, 第四条 省财政厅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第三条 省财政厅贯彻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管理省级财政国库,拟订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实施办法,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理顺省与市县收入划分,负责省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
(二十六)人事处,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编制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拟订省级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参与拟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指导监督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四)法规处。
承担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承担科技、教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六)预算处,。
牵头组织全省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 (十九)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管理省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 (十八)资产管理处,牵头承担全省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
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拟订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海洋、测绘、林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组织推进全省财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七)基层财政管理处,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对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六)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全省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经济建设处, 省财政厅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十二)预算绩效管理处,组织汇总年度全省财政预算,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承担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具体事项,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业务工作。
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
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实施全省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全省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 (八)国库处。
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负责省级总预算会计核算,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编制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第二条 山东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制定省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4月30日,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十三)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处, 1.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制定全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拟订相关制度,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实现与财政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水利、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管理财政票据,参与拟订省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牵头省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省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21日起施行,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实施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承担对省财政直管县的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和年终财政体制结算工作,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
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参与产业政策研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暂保留工勤编制3名,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组织制定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考核省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拟订省财政厅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十)负责制定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十五)财政监督局。
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负责全省税收保障相关工作。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
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策调研室,承担省政府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职能转变。
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
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副厅长5名;正处级领导职数30名(含总会计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研究提出贯彻省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以及有关国有土地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省级公房公车一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
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承担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以及省属高校、公立医院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 (二十)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处。
负责拟订省财政厅履行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承担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拟订省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